1955年6月20日 国务院批准民生等四家公司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 1955年6月20日,国务院批准长江航运业中的民生、上海、川江3家合营公司和上海中兴海运公司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将股东股息由国家税金、企业公积金、职工福利奖金和资方股息红利组成的“四马分肥”办法,改为实行资方股息红利由国家按其拥有的股额付给年息的定息制度。同年11月,橡胶、电池、棉布、文教用品、五金、石油业也先后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出现,标志着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