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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一男子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7日

  • 万州区公安局 2020-10-28 09:44

  虽然距春节还有一段时日,但一些不法商贩却为了谋取私利铤而走险,开始非法运输、贩卖烟花爆竹。10月26日,一辆满载烟花爆竹的非法运输车便被万州区公安局长岭派出所民警查获,收缴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100件,及时消除了潜在的道路安全隐患。

  10月26日凌晨,长岭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渝籍牌照的白色面包车,非法运输一车烟花爆竹从梁平出发,即将抵达万州。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双河口收费站守候查缉。

  0时30分许,一辆白色面包车在夜幕中缓缓驶近收费站,民警在确认车牌号后,迅速在高速路口将该车拦截。车门打开的一瞬间,民警们大吃一惊,面包车不大的空间内塞满了爆竹。民警遂要求驾驶人孙某出示相关运输手续和证件,但孙某无法提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且车辆上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民警当即对其违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经民警核查,违法嫌疑人孙某于2020年10月25日晚,在梁平盘龙镇以50元一件的价格购买非法烟花爆竹100件,在明知无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随后,民警当场将非法运输的100件爆竹全部予以扣押,孙某则被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孙某供述:自己从事纸烛生意,2018年也曾因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万州区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今年自己又抱着侥幸心理再次购入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没想到刚一下高速就被公安机关全部查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孙某因明知无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万州区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

  最后,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使用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承运人、驾驶员、押运员、托运人均要取得相应资质证明,同时还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等有严格规定,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危险性极高,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文图丨程蕾 冯劲博

编辑:陈怡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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