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竞赛”重庆分赛区征稿规则

来源: 今日重庆网   编辑:周瑞丰 2018-06-11 17:16:39

   一、参赛者要求

 
  1.凡重庆市范围内年龄在8-25周岁之间的青少年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2.竞赛将分为A\B两组,其中A组面向8-15周岁青少年;B组面向16-25周岁青少年,A\B两组均可参加单幅作品及组照作品评选。。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题材限制,但特别鼓励和提倡表现重庆市内的人文生活、自然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及当地风情的作品参赛。
 
  2.作品要求: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每人选送参赛作品数量限10幅,组照不超过3组,单幅、组照作品均可(组照作品每组不多于6幅);参赛作品一律为JPEG格式,单幅作品文件不小于4MB;每幅作品的电子文件命名:重庆+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组照标明序号);如实填写参赛表,并提供不少于30字的作品说明。
 
  3.特别说明:作品必须著作权明确;如果利用后期合成技术处理需要特别说明;必要时可以提供原始文件。
 
  三、竞赛时间安排及投稿:
 
  1.投稿截止日期:2018年6月30日。
 
  2.投稿邮箱:273880374@qq.com
 
  3.投稿联系电话:023-67964722、18696669809刘老师、18696657190王老师。
 
  四、奖项设置
 
  (一)重庆赛区奖项设置
 
  1.金奖(A\B组各3名);
 
  2.银奖(A\B组各5名);
 
  3.铜奖(A\B组共30名);
 
  4.优秀奖(A\B组各60名);
 
  5.优秀指导教师奖10名;
 
  6.最佳组织奖10名;
 
  (二)总决赛奖项设置:
 
  1.“丝路之光”金奖(A\B组各3名):颁发奖杯、证书、作品集、竞赛荣誉纪念章及奖品
 
  2.“丝路之光”银奖(A\B组各5名):颁发奖杯、证书、作品集、竞赛荣誉纪念章及奖品
 
  3.“丝路之光”铜奖(A\B组共30名):颁发奖杯、证书、作品集、竞赛荣誉纪念章及奖品
 
  4.“丝路之光”优秀奖(A\B组共120名):颁发证书、作品集、竞赛荣誉纪念章及奖品
 
  5.“丝路之光”优秀指导教师奖(国内20/国际10名):对指导学生创作成绩优异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竞赛荣誉纪念章及奖品
 
  6.“丝路之光”最佳组织奖15名(国內10名/国际5名):对组织集体参赛成绩优异的摄影教育开展单位或机构,授予“丝路国家摄影组织国际联盟”青少年摄影教育基地称号及证书、奖牌。
 
  7."丝路之光″优秀组织奖30名(国内20名/国际10名):对竞赛组织工作优秀的单位颁发"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竞赛”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奖牌。
 
  五、参赛者权利和义务
 
  (一)参赛者权利
 
  1.参赛作品将有机会参与北京国际摄影周专题展览及其组织的中国各省市巡展活动;
 
  2.参赛作品将有机会参与“丝路国家摄影组织国际联盟”成员国巡展活动;
 
  3.参赛作品及作者介绍将有机会登载于丝路国家摄影组织官方网站及北京国际摄影周官方网站、《海峡影艺》杂志;
 
  4.获奖作品将有机会入选《“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竞赛”优秀作品集》,获奖者将有机会参与竞赛活动宣传专题片的拍摄。
 
  5.参赛者将有机会参与“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联谊会”;
 
  6.“丝路之光″金奖和“丝路之光″银奖的获得者及"丝路之光"最佳组织奖代表将被邀请参加北京国际摄影周颁奖典礼,并参加讲座、工作坊、媒体见面等活动。
 
  (二)参赛者义务
 
  1.参赛人确认,其在申报阶段所选送的所有作品均为本人原创。参赛人保证其对于选送作品享有充分的著作权,并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2.参赛人不可撤销同意并授予北京国际摄影周及联合主办方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非排他的权利和许可,通过各种渠道在与"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竞赛"相关的媒体推广、新闻发布及在国內外巡展等活动中使用参赛作品,免费在教学、教材、媒体推广、新闻发布、展览等活动中使用参赛作品。
 
  3.凡投稿参赛者均将视为接受本次活动相关的约定和条款,包含并不限于在合作期内,参加与本活动相关的作品展示、项目成果分享以及产品使用体验分享会等项目的邀请及安排。
 
热门文章
友情链接